據深圳都市報道,東方航空深圳營業部在7月3日發布《關于明確近期接受過整容整形手術旅客乘機要求的通知》提出,“接受過整容、整形手術的旅客須在術后15天再乘坐飛機,并在購票、辦理值機時出具由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境外含診所、醫療中心及醫院)醫生填寫并加蓋有公章的《診斷證明書》以及證明其手術日期的病歷。”
但是,《通知》發布后卻在網上引發爭議:中國民營整形美容行業界人士認為,東航公司竟然發布歧視中國民營整形美容行業的規定,并與中央大力提倡和推動的民營社會辦醫導向背道而馳。
東方航空“整容旅客乘機要求”的合理性:旅客安全第一
7月3日,民航資源網針對東方航空公司《關于明確近期接受過整容整形手術旅客乘機要求的通知》做了解讀,文中引用了以為航空醫師的話:“外科手術術后乘機的病人要經過安全性評估也就是航空醫學上所稱的旅客適航性評價。目前中國民航相關法規要求飛機上配備急救藥品和器械,乘務員雖然經過相關急救訓練,但不要求達到有資質醫療專業人員的急救水平。……我想應該是東方航空在運行過程中,曾經突發過此類疾病的空中緊急醫學事件,在此基礎上結合航空醫學理論和實踐,對此類(整形美容)旅客進行適航性的評價,從而減少整容整形手術旅客的空中旅行風險所作出的一個規定,對指導其他航空公司特殊旅客的承運要求有重要參考價值。
根據航空醫師的說法,東方航空公司針對整容旅客術后15天才可以乘機的要求,本身是為了處于旅客的安全考慮,是有航空事實和醫學依據的。從行業服務方面來說,東方航空公司關心整容旅客安全的服務態度,我們是必須無條件地支持,并予以點贊。
不合理的術后證明開具條件:抵觸了國家相關法規
在東方航空公司深圳營業部7月3日發給各銷售代理的《關于明確近期接受過整容整形手術旅客乘機要求的通知》內容中,以下兩條信息引發爭議:”一、接受過整容、整形手術的旅客須在術后15天再乘坐飛機,并在購票、辦理值機時出具由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境外含診所、醫療中心及醫院)醫生填寫并加蓋有公章的《診斷證明書》以及證明其手術日期的病歷。……三、在接收該類旅客時,東航地服部門會查驗旅客病歷的手術日期和《診斷證明書》是否符合要求,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旅客,會請旅客選擇其他出行方式。“
東航《通知》的兩條信息內容可如此分析:
1、沒有二級甲等(含)以上資質,但其經營完全依據政府相關部門法規經營的醫院(診所),為什么不能為在本院消費的整容者出具正規的術后15天的證明?東航航空公司憑什么條件,認定只有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境外含診所、醫療中心及醫院)醫生出具的證明資料?
2、東方航空公司否定了依據國家相關部門法規經營的醫院(診所)的合法性,即:東方航空公司認為,依照共同國家相關法規設立、合法經營的的整形美容醫院(診所),評上二級甲等(含)以上資質者才是合法的,沒有這個資質的整形美容醫院(診所)是非法的?——也就是說,東方航空公司認為,不需要執行國家相關法規,可以單方面確認正規營業的整形美容機構合法與否(即:出具的證明是否有效)。簡單的說:東方航空公司抵制國家法規!
3、中國的醫院等級制度分級標準要求非常全面,至今衛生部沒有為民營醫院評定級別,如按醫院等級制度標準對民營醫院進行評級,民營醫院根本評不上較高的等級,所以,現在有些規模較大的民營醫院,自己申請了ISO9000標準。當前,中國醫美行業的整形美容機構分為公立醫院整形外科和民營醫療美容機構兩大陣營,在衛生部門注冊的醫療美容機構有10000余家,民營整形機構占比超過90%,能評上二級甲等(含)以上的基本都是公立整形醫院。
由上可知,東方航公公司設置的”整容旅客乘機要求“本身就帶有嚴重的歧視,即東方航空公司設置的條件是拒絕來自民營整形美容機構的消費者。東方航空公司的這種要求,有悖國家大力提倡民間資本進入醫療行業的政策措施。
東方航空應向民營醫美行業道歉
東方航空公司的”整容旅客登機要求“:一方面,否定國家相關法規,間接代替國家相關法規判定醫療美容行業中本應合法營業的整形美容醫院、診所不具備相關的法律效力;另方面,否定國家大力提倡民間資本進入醫療行業的政策措施,存在歧視民營整形美容機構的行為。
所以,東方航空公司有必要對中國整形美容行業的發展現狀做一個調查,進一步完善存在于”整容旅客登機要求“中的爭議條件,不要閉門造車,再次發布一些傷害中國整形美容行業的服務內容。
同時,我們呼吁:東方航空公司有必要公開向民營整形美容行業道歉,并作出聲明——合法經營的民營整形美容機構,開具的術后15天證明材料有效!因為,該公司公開發布的”乘機要求“嚴重損害了民營整形美容行業的利益,同時也給在民營整形美容機構消費的廣大求美者帶來了出行的麻煩,損害了廣大求美者的利益。(文章來源:經典整形網亞冰整形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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